调查表》,逐级上报抚恤委员会核办后方可发放抚恤金。
师长须亲自核准伤亡数字。
这既关系抚恤能否落实,也牵扯到补充兵额的分配制度。
此次德星战事的缴获难以一次清点完成,但草册须由师长签字或确认才能向上呈报。
缴获的日式武器弹药若不能通用,必须在清册中详细载明,作为向战区申请换取弹药补给以及分配补充兵力的凭证。
在国军的汇报体系中,确认‘全歼敌师团’的前提,除了缴获其师团旗、作战命令、关防印章等物证,还需要确认其指挥官伊东政喜师团的最终下场。
是被我军捕获、击毙,还是葬身火海,都必须有确凿的遗物或被俘供词佐证,方可上报歼敌将官。
这不仅关乎宣传须要,更直接影响统帅部对战局的判断和后续调兵方向
根据国民政府外交与情报制度,日军在德星公路上使用细菌武器的行为,必须由师级以上主官签报,作为日后向国际联盟揭露日军暴行的证据,同时也为后续部队防化装备的紧急补充争取优先权。
这类报告必须由陈征平亲自确认,再转军令部备案。
大批日军俘虏还要尽快处理,技术兵种与军官隔离审问,普通士兵根据有无战罪区别处置,而俘虏了日军高级指挥官,则依例应由上峰决定。
而日军俘虏这个问题,陈征平自然不可能让下面的人,在大庭广众之下,将日军战俘全部屠杀的。
大规模屠杀战俘属于战争罪行,一旦传来,国民政府、委员长、军委会都要追责。
同时这也是违反了军法,《陆军刑法》《战时军律》明确,杀降、擅杀战俘是重罪。
而且,陈征平不会这样去没脑子的激怒日军。
光只是现在我军士气正盛,反攻势头也正盛,日军无法针对我军的反攻士气,就派了多支小股部队深入我军防区的村子里屠杀无辜平民百姓。
从这一点起,确实没必要将日寇逼得太紧。
得不偿失。
日本鬼子没有人性,我们不能没有人性。
一旦他现在下达将日军俘虏全部屠杀,明天就绝对会传来中国平民、军队俘虏被日寇展开无差别屠杀、屠场、虐杀报复。
日军高层绝对会这么做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