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42章 陈大鹏的发现 首页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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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42章 陈大鹏的发现(3/6)

12万。

陈大鹏把这些记录一条一条摘出来:

第一笔:3.6亩,28.8万

第二笔:4.8亩,38.4万

第三笔:2.1亩,16.8万

第四笔:1.5亩,12万

合计征地面积:12亩

合计补偿金额:96万

他想了想,翻开汇总表的封面,找到征地项目的说明——该项目总征地面积48亩,涉及农户23户。

12亩,占了总征地面积的四分之一。

一个方志强,占了四分之一?

陈大鹏心里起了疑。

他翻到最后一页,看了看每户的征地面积汇总——

方志强名下四笔,合计12亩。

其他农户,最多的也就2亩多,大部分是几分地到一亩出头。

方志强一个人的征地面积,是其他农户的好几倍。

但这还不是最奇怪的。

最奇怪的是——方志强的四笔征地,在汇总表上是分开列的四行,没有合并。

按照正常的台账记录习惯,同一户主的多次征地,应该合并统计,或者至少在备注栏说明。

但这四笔记录,分散在不同的页面,彼此之间没有任何关联说明。

看起来像是——有人故意把它们分开,不让别人一眼看出方志强一个人拿了12亩地的补偿。

陈大鹏把2022年的记录翻出来,找到方志强。

2022年,方志强名下有两笔征地——

第一笔:2.5亩,20万

第二笔:1.8亩,14.4万

合计4.3亩,34.4万。

2021年,方志强名下有一笔——1.2亩,9.6万。

三年加起来:12亩+4.3亩+1.2亩=17.5亩。

补偿总额:96万+34.4万+9.6万=140万。

陈大鹏拿着笔,在笔记本上算了一笔账。

柳河镇的征地补偿标准是8万一亩。

17.5亩乘以8万,正好是140万。

数字本身没错,每一笔的计算都对的。

但问题是——方志强名下,怎么可能有17.5亩地被征?

他是方志文的堂弟,不是种粮大户,也不是什么企业主。

一个普通村民,三年被征了17.5亩地?

陈大鹏又翻了翻其他农户的记录。

最多的,三年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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